批复指出,唐山、衡水要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原则和保护重点,制定相应保护控制措施。要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工作。对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实施挂牌保护,着力保护好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延续历史风貌。加强建设活动管控,强化保护修缮全过程管理。强化整体保护,整治与街区环境不协调的建筑和景观,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要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依托街区的历史环境,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引入和丰富商业业态,完善生产生活功能,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文/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陈霞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