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欠薪后失联被刑事拘留 广东湛江公安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3万余元******
本报记者 邓 君
本报通讯员 尹雁宏 李晓丹
广东湛江某建筑公司欠薪73万余元,包工头却以生病为由,跟警方玩起了“捉迷藏”,拒绝接受调查。近日,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办理了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拘1名犯罪嫌疑人,为30名工人追回劳动报酬。
2022年12月14日,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建设派出所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据人社局反映,该案所涉及的项目总包公司是广东万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某公司),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单位是某经建筑工程(湛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经公司),某经公司法人代表为徐某诚,某经公司派驻该项目负责人(包工头)为何某令。
2022年9月7日,该项目工人王某文等30名工人向人社局反映在该项目被某经公司拖欠工资共计73.2万余元,人社局于当月13日立案查处,并分别找到徐某诚和何某令询问调查督促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直到当年11月5日,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从王某文等3名工人代表处了解到,30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仍未支付。随后,人社局先后于2022年11月7日和2022年11月17日两次向某经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某经公司限期支付王某文等人被拖欠的工资。然而,某经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清王某文等人被拖欠的工资。
2022年12月14日,霞山警方接收该案件后,由建设派出所主办该案。次日,侦查民警立刻召集王某文等3名工人代表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工人工资均由何某令约定并支付,所有工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工程结束后,工人曾向某经公司、何某令、万某公司及开发商多次讨薪,但只有个别工人领取到部分工资,大部分工人一分钱都没领到。工人多次讨薪后,何某令竟直接失联不接电话。
由于工人均来自农村,更有多人是家庭唯一劳动力,欠薪数额较大且时间较长,现年关将至,工人急需领取报酬回家过年,因此情绪非常激动。侦查民警在现场向工人代表表明态度,承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竭尽全力帮助追回欠薪并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同时嘱咐工人代表积极安抚好其他工人的情绪。
随后,侦查人员对万某公司派驻在该项目现场办公室成员何某鑫进行了询问调查。据何某鑫所述,万某公司都是按时支付某经公司该项目工程进度款,从无拖欠,截至2022年6月27日,万某公司直接支付某经公司该项目工程进度款595万余元,并代付该项目21名工人工资共计37万元。
2022年12月17日,霞山警方前往多地大力搜集旁证,证实何某令的确欠薪73万余元,遂立刻对其进行口头传唤。然而,何某令称自己核酸阳性,但拒绝提供健康码,漠视侦查人员的传唤,拒接民警电话。
2022年12月22日,霞山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直到民警将传唤证图片和其触犯的法条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通过短信送达何某令,要求何某令限期内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否则将对其采取追逃和抓捕措施,何某令才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于2022年12月28日到案。同日,何某令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审讯,2021年7月何某令从开发商处拿到该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因没有足够资金,找到何某京投资该工程,何某京又联系某经公司挂靠承包该工程,该工程总造价844万余元,截至2022年6月,某经公司已收到万某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600余万元,但其以万某公司未结清工程款为由一直拒不支付拖欠的30名工人工资73万余元。
民警对何某令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应立即筹集资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民警又与开发商、万某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希望在追讨30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事项上取得对方支持。
终于,2022年12月29日,侦查人员召集工人代表与何某令在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万某公司相关人员及建设派出所负责人共同见证下,在派出所会议室对某经公司因该项目拖欠的工人工资明细进行最后核对确认,当日22时许,30名工人被拖欠的73万余元工资全部支付结清。
在处理欠薪案件过程中,霞山公安分局以“春风利剑2023”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主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联动机制,组建清欠专班,动态关注欠薪线索及清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分析总结案件办理经验教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同时,不断总结典型案例,对外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了被欠薪务工人员的信任感。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开展烟花爆竹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消费,营造欢乐、祥和、平安节日氛围,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突出“四个加强”,在全省范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强化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督导检查
由厅领导带队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全省各地督促属地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确保安全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消除盲点,不留死角、不打折扣落实监管责任。在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础上,指导企业深入自查,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和处理督导机制,压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出厂检验证明、偷工减料、质量低劣等重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落实。
加强源头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危险化学品企业,精准梳理排查所辖企业状况,采取“监管人员+技术专家”模式,全覆盖落实溶解乙炔、工业过氧化氢等10类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为重点,重点检查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查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深入调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及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加强质量抽查
全省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成品油等产品专项监督抽查800批次,抽查区域覆盖全省各地,重点抽检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对产品标识、火药量、燃烧性能、抗爆指数、硫含量等安全指标进行重点检测。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结果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非医用口罩、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等防疫用品和涉及民生安全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 CCC认证证书、无出厂检验证明等违法问题。
加强隐患整改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梳理以往监管信息,以危化品、危化品车载常压罐体、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为重点,针对近两年发现的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反复查”工作。深化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责任义务,自觉扛起消除风险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打通企业整改、消除隐患“最后一公里”,防止已处置的风险隐患死灰复燃,实现防范增量风险、严控变量风险的目标。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刘赜瑞
图片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管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