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课本茬”背后是平等的学习姿态******
用一副三角板能画出多少度数的角?“除了30度、45度、60度、75度……应该还有165度!”据极目新闻报道,四川成都两名四年级学生米之贤、廖钧宇发现课本上一道数学题参考答案“有问题”,自己找到的一个答案不在参考答案中,他们给教材编写组发去了邮件。编写组回信肯定了两名小学生的探究精神和严谨态度,表示要在教材修订中采纳他们的建议。
类似“找茬”“挑刺”且成功的例子,并不鲜见。2021年秋,沈阳七年级学生崔宸溪指出英语课本上蜜蜂配图配成了食蚜蝇,出版社编辑为他点赞;当年10月,上海小学生吴叶凡发现美术课本上的“树叶”应该是数亿年前的古生物“海百合”,出版社第一时间将错误进行溯源并上报修订……
出版社虚心接纳意见的坦诚固然值得肯定,但这些中小学生敏于思考、敢于质疑的探究精神更难能可贵。面对权威的课本,这些学生不盲从,不盲信,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坚定地表达己见,展现出新时代中小学生积极主动求知求真的价值认定。
尽信书不如无书。中小学课本“千锤百炼”,经过诸多专家之手,当然经得起各种推敲,也比其他读物更精准、更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课本就完美无缺、无可挑剔了。中小学生每天与课本生活在一起,当然最熟知课本的角角落落。很多时候,即便发现问题,一些学生也没有选择发出质疑,这恐怕仍与当下部分中小学过于格式化的教育方式有关。
我早年曾经做过三年中学语文老师,每每困惑于如何协调学生鲜活的认知与课本刻板答案之间的关系。我并非不知道,学生多一些深入思考,多一些触类旁通,多一些路径方法,更能打开他们的思维,但在应试考试的“硬杠杠面前”,很多时候只能收敛起来、压制回去。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把学生们的注意力聚拢到记诵上来,“背会就行了”“答案要标准”,久而久之,这种做法就会变得模式化,最终浓缩为成绩单上的数字。
这当然是一种让步,乃至退步,其后果,往往会在学生未来的生涯中一点点呈现。当一茬茬学生走出校门,进入更高的学府,乃至走上社会,不少人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提问,只会照办。尽管我们不能、也不应该把这个结果完全归因于当初的压制质疑,但至少,当下的教育中,应该容得下孩子们表达自己的质疑。
此外,学生不去质疑,或者很少质疑,也与传统社会强大的因循习惯有关系。课本代表着权威,课本就是标准,这类意识往往会持续削弱大家的质疑精神。敬惜字纸也好,尊重老师也好,在很多地方、很多时候,这些观念都在无形中过滤着不同的声音。如果学生总想着从课本的纸缝中找出一些问题,难免不会被视为是“有意找茬”。
必须认识到,“找课本的茬”,就是一种在问题意识中学习知识的绝好路径。凡事破中有立,问题意识多了,必然会逼迫你去寻求答案,探索路径。这种钻研、探究、严谨的精神,就是创新创造的开始。
一方面,这会打破制式化标准模式,让学生从固化思维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尝试去寻求不一样的路径和办法,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比如,从产生问题意识开始,发展发散思维,找到学习的方法,融会贯通、上下求索,一步步把课本读“薄”读透;又如,大家都来提问题,也会形成一种智力上的砥砺和激荡,这本身就是思想火花得以发生的基础。
另一方面,这也会产生某种超越的心理体验,由知识超越抵达价值超越,而这种超越,对于一个崭新的灵魂而言,至关重要。毕竟,课本只是一座知识的桥梁,大家可以凭借它摆渡,但却不必过度依赖它,更不能迷信崇拜它。如此,才能形成一种科学的求知精神。
无论如何,学习的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识灌输,以吸纳更多新知,但这不意味着学生要全盘接受。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从姿态上是平等的,唯有时时保持求真的敏感,才能真正窥见通往新知的门径。
龙之朱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