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严厉打击“黑的”非法营运******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099.htm,id:1303246099
新华社客户端长沙1月6日电(邓和明、李红青)1月5日,湖南省嘉禾县交通运输局和交警大队联合出击,在城区排查违法开展营运行为的车辆,为即将到来的春节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近年来,嘉禾县把开展“黑的”非法营运整治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进行调查摸底,发布整治通告,开展联合执法等措施,从公安交警、城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中抽调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为严厉打击非法揽客,嘉禾县要求各私家车主不得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招揽乘客等涉嫌“非法营运”的信息,不得利用各种方式为他人通风报信。如有发布者,经查实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有非法营运行为的由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嘉禾县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据统计,2022年以来,嘉禾县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5辆,进一步净化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力促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完)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